115-1學士班雙北短期住宿申請結果公告
各位同學好:
115-1校內學士班雙北市短期住宿申請結果,請至下列網址查詢抽籤結果,
請中籤者於3日內點選「確定入住」或「放棄入住」、列印繳費單:
候補同學將於空位釋出時依序遞補,候補同學宿舍志願請參考附檔。
入住通知將E-mail至同學的臺大學號信箱,同學亦可至上述網址查詢遞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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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入住說明,請仔細閱讀:
- 入住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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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入住通知起7日內,至宿舍專員辦公室報到(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如需於假日或夜間進住,請務必事先與宿舍專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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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專員聯絡表:https://osa_dorm.ntu.edu.tw/AboutUs/ResidentDir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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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請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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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憑證(信用卡繳費者,請出示信用卡繳費成功畫面或繳費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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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如尚未取得,可出示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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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基本資料表(請點選確定入住後自行於申請系統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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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費繳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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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時間:通知入住起7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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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金額包含:學期宿費(自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費)、宿舍押金、宿舍網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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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經住宿組通知核准住宿之學生,應於通知書所規定之七天期限內,繳交住宿費至本校,依實際住宿週數計算,不滿一週者,以一週計算,未於前兩項指定期間內繳交住宿費者,均視為自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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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起,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一般生補助學期宿費5,000元,中/低收入戶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學生補助學期宿費7,000元,請確認繳費單金額是否正確:
- 現役軍人子女請將證明文件寄送至住宿組承辦人馮小姐anhua@ntu.edu.tw信箱,請於費用減免後再行繳費,每學期均須重新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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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中入住或退宿者按週數比例計算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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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宿舍收費標準請參考:https://osa_dorm.ntu.edu.tw/CID-3
- 住宿期間:自入住通知起至115年6月20日(週六)當日為止。
- 如已經繳BOT訂金,或已於BOT住宿,請直接向BOT聯繫後續處理事宜。(水源BOT:2363-1066;長興BOT:2377-0199)。BOT與校內宿舍僅能擇一住宿。
- 如因休學、保留學籍或其他原因無法住宿者,請於3日內於系統點選「放棄入住」,或寫信通知住宿組承辦人,俾利通知下一位候補的同學。
- 住宿同學請勿於寢室內炊膳,或接裝未經同意或超過該宿舍及寢室電力負載之器具(如:電磁爐、烤箱、電壺、電熱器、除濕機、空氣清淨機、電毯及養魚缸等),以免發生危險;若必須使用延長線,其插座需附過載跳脫裝置並需使用經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銷售之產品。每間寢室僅得使用一台冰箱。
- 為維護宿舍之環境衛生,請勿於舍區及宿舍內飼養動物。
- 住宿同學不得留宿訪客、讓訪客擅自進出寢室及頂讓床位。
- 為維護消防及公共安全,宿舍公共區域或公共走道不得放置鞋襪或其他物品。
- 住宿同學不得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
- 新進住宿生應繳交押金3,600元,於入住時併住宿費繳交,押金得用以抵銷損害賠償公物金額、清潔費或其他對本校因住宿所生之債務,抵銷後若有餘額,於退宿時無息退還。
- 請自備生活消耗品,如盥洗用品、衛生紙、洗衣精、洗碗精及電池等。
- 其餘未盡事項,將依相關辦法規範之 https://osa_dorm.ntu.edu.tw/RegulatoryProcessForm/Regulation 。
敬祝 學業順利
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